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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2019黄山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8名急需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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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对区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简化程序公开招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规范有序。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部分专业为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0月16日(含)以后出生”。“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及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7个岗位8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详见《2019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体检考察”方式进行。面试由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屯溪区人才办和有关招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表》自2019年10月8日起同时在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txq.gov.cn/)、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ahtxq.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997/0/page_1.html)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报名后至10月22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23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10月24日上午10:00—12:00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阶段每天17:00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截至当日各岗位报名情况,数据更新于10月21日17时停止。报名缴费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信息公开网站统一公布各岗位最终缴费人数。

(三)笔试(岗位应聘人数超过30人情况下进行)

此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直接组织面试,若某一岗位应聘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则该岗位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前30人参加该岗位面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笔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加试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四)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少于30人(含30人)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数超过30人按加试笔试成绩高低取前30人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工作经历证明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高于65分(不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体检工作由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屯溪区人才办会同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信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招聘岗位体检、考察环节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等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办理有关编内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提供伪造虚假学历学位、执业等相关证书证件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屯溪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屯溪区人才办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9-2596311(区人社局)、0559-2596137(区人才办);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133 (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0559-12380-1 (区委组织部)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2019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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